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劳务费与咨询费合并,科目核算这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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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4〕67号)的简要说明《2025年科目》的调整内容之“(三)配合预算管理等需要修订相关科目”:第25点:修改“劳务费”(30226款)科目的说明;删除“咨询费”(30203款)科目,相关支出转列“劳务费”(30226款);相应修改“委托业务费”(50205款)科目的说明。第28点:修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款)科目的说明,将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相关支出转列“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相关款级科目;原列“其他社会保险费(30112款)科目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支出转列本科目,相应删除“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112款)科目说明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表述;相应修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9款)科目的说明。
“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科目开支范围辨析
3022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30277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3022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劳务费与咨询费合并,科目核算这样记,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30227 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对照以前年度的变化点:按照新规30226劳务费的核算范围只包括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不再包括支付给外单位的劳务费,支付给外单位的劳务费,应当在“30227委托业务费”核算。
“30203咨询费”删除并入30226“劳务费”核算,同理支付给个人的咨询费也在劳务费核算,支付给单位的劳务费则在委托业务费核算。比如第三方开具正式发票的零星用工情况,按劳务费比计入委托业务费更合适。
结合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是厘清委托业务费使用范围的方法:首先,委托业务费使用范围必须在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每年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之内。单位职责内必须直接履职的事项或不属于单位工作职责的事项,如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涉密或核心职能事项,工作考核事项、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定以外的检查或调查、调研报告、资料汇编、内控制度、课题类等文字类服务事项,不得通过委托业务费列支。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首先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单位实际情况来把握委托业务情况:①公对公,单位对单位之间的委托,而不是单位对个人;②本单位职能工作的委托;③要签订合同和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同时明确委托业务费是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是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但委托外单位办理需要承担的费用,如委托进行会计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服务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科目核算,委托档案整理归档、委托项目预算审核、委托行业统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审计招标规范等,不包括非本单位本职工作而由外单位办理的费用。
因此做科目核算应用辨析时最关键的不在劳务费用支付对象,而是劳务费用的支付范围。
例如,2023年7月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印发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文件,以“三个明确”着重规范委托业务费预算编制管理。2024年2月扬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扬财办〔2024〕8号),从使用范围、预算管理、采购程序、合同管理、强化监督等五个方面对预算单位委托业务费进行全过程监管。
结合上述两份文件和相关要求,不难看出其支出范围应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劳务费用支出事项应是“职责内”且“非直接履职”的事项。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务费用支出事项,应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且辅助性服务应是无法组织本单位人员完成的事项。
以公安机关为例,公安机关的核心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提供相关的行政服务等,由此产生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核心业务事项,自然不能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办理。那么,服务这些核心业务的相关事项,如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翻译服务等,可纳入劳务支出的范围。
而作为各个行政单位的基础业务,如撰写调研报告、公文基础写作、资料制度汇编等,虽也属于服务于单位核心业务的事项,但其可由单位人员自行完成,而且是行政单位人员的必备技能之一,不应纳入劳务费支出范围。
二是劳务费用支出事项应属于“目录内”事项。这里的目录内是指中央级(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分别制定的本级或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如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财购〔2023〕85号)、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教育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
这些目录之外的委托事项不得纳入劳务费用支出范围。
三是劳务费用支出事项要注意区分支出事项和支出科目。所谓支出事项,是指不能将相关事项笼统全部纳入劳务费用支出范围,如:某一支出事项既有货物又有服务,不加区分或为了方便执行,笼统纳入劳务费用支出范围;再或者,本该购买的办公设备支出,为规避资产超标或超数量配备等问题,技术处理纳入委托业务费范畴。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不得纳入委托业务费范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已设置相关科目并明确科目使用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劳务费与咨询费合并,科目核算这样记,仍然使用委托业务费科目列支。如:物业管理、宣传培训、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这些事项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准确核算在相关科目内。
例如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财预〔2022〕310号)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对外委托业务时,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规定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外事项,不得对外委托。2023年委托业务费支出较上年压减5%。
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监理费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关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内容,“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单位发生的构成建设项目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和设备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和税费支出。本明细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①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②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租用权而发生的费用。③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照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④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社会中介审计(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⑤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专门借款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⑥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⑦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毁损净损失及其他损失。⑧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⑨其他待摊性质支出。
有观点认为,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监理费通常均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计、招标和监理工作,符合委托业务费的定义,如工程设计费、项目监理费、广告设计、活动策划设计等等,均建议计入“30227委托业务费”科目。
而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作用上看,它是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体现开支的目的。
政府会计主体开支设计费、招标控制价费、招投标代理费、审计费的目的是为了大型修缮工程项目,则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就是大型修缮,那么该大型修缮工程所发生的设计费、监理费等也应属“31006大型修缮”或“30906大型修缮”更合适。
如果支付某工程款的部门经济支出分类科目是“31005 基础设施建设”,那么该工程所发生的设计费等也应是“31005 基础设施建设”;如果对应的工程款对应的是“31001 房屋建筑物构建”,则设计费等也是“31001 房屋建筑物构建”。以此类推,如建筑一座公共基础设施大型水库50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科目核算,假设工程建筑成本4600万元,设计费、监理费等待摊投资400万元,它们不可能分属不同的经济分类科目,5000万元均属于水库的建设成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均列支“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同理,一些小型的日常维修工程(非大型修缮类)也有发生设计费支出,它也属于整个维修工程成本开支的一部分,应计入“30213 维修(护)费”科目。同样可以类比的是与单位培训相关的吃饭、住宿、资料费以及讲课费等都放“30216培训费”,而不是机械地将所支付的讲课费计入“30226劳务费”科目,将资料费计入“30201办公费”,而应作为归属于该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内容计入“30216 培训费”科目。
保安保洁服务劳务外包列支
“3022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在辨析劳务外包的保安和保洁服务列支科目时,应先理解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作用,它是行政事业单位任何一项开支活动的分层说明:①“由谁开支的?”指的是哪个部门;②“钱干什么用?”对应支出功能分类;③“怎么开支的?”对应支出经济分类。比如说交通运输局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办公设备,“谁开支”对应交通运输局;“钱干什么”对应“214交通运输支出”;“怎么开支”对应310资本性支出的31002办公设备购置,即每一项支出都可以通过这三个层面进行单位分类、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
因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是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钱花到哪儿去了”?是支付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还是购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于保安和保洁服务外包的列支科目,有观点认为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的保安和保洁服务属于“委托业务费”;而外包给个人,就列支“30226劳务费”科目。而从政府支出“开支的目的”角度,这两项支出的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就是属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安全和保洁服务,不因是否外包给物业公司、安保公司和保洁公司或聘请单个的个人而改变列支的经济分类科目。
保安和保洁服务,是单位对办公场地等的保安和卫生方面的支出,无论是否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还是单位自行请人进行安保和清洁服务,政府会计主体单位这两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经济实质就是对办公场地的综合治理和卫生清扫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费的内容。因此保安和保洁服务经济分类科目列支在“30229物业管理费”更为合适。
物业管理费的核算内容,还包括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宿舍大院,花草树木栽植养护服务费、垃圾清运、保洁消毒服务费、绿植租赁等。
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为理解并合规应用《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所定义的“30299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先来梳理一下相关文件中的规定:

中央层面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支出范围的文件表述
①1957年《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以及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②其中“集体福利事业”,又在1965年《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通知》(内发字第17号)中予以明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工作人员家属的统筹医疗费用的超支”;二是“机关、单位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少年之家、理发室、浴室的零星购置费的支出”;三是“慰问住医院的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支出”。
③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七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从预算包干结余中提取的集体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从预算包干结余中提取集体福利费可用于下列开支:本单位举办的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的补助;本单位举办的少年之家、校外辅导站所需费用的补助;职工家属统筹医疗费超支的补助;本单位举办的理发室、浴室的补助;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费用的补助;其他必要的集体福利开支。
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13号)第二条“规范福利管理”
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
①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防暑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
②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或者发放的困难职工补助等对出现特定生活困难职工的救助性福利。
③工作服装(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体检、职工疗养、自办食堂或无食堂统一供餐等集体福利。
④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
综合以上文件,可以总结出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和用于集体福利设施。
生活困难补助
工作人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致困,基本生活确有困难,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工作人员个人或家属患病支付医药费确有困难,可以给予一定的医药费补助。
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生活困难等,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集体福利支出
1.单位自办食堂等集体福利开支的补助,如食堂设备设施的购置,燃气;职工工作中餐米、油、菜等支出。
2.其他集体福利支出,如托儿所、理发室、浴室等集体福利设施的购置及维护费用。
3.没有自办食堂的,通过搭餐其他单位食堂解决职工中餐问题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对职工工作餐支出给予部分补助,但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4.职工体检费。职工安排的健康体检,与具体的工作岗位没有直接关系,是全体职工均可享受的福利待遇。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体检一般都带有福利性质,属于行政的福利范围支出,在福利费中单独列支。
福利费与工会经费
联系:从支出范围看,福利费的支出范围与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存在部分重合,如生活困难补助支出、慰问事项支出、文体活动支出等。
区别:从执行主体看,以机关单位名义支出的有关费用,计入福利费;以单位工会名义支出的有关费用,计入工会经费。
为避免行政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重复开支,很多地方财政都明确规定了行政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有观点认为从大的原则方向来看,工会经费明确可以开支的范围都在工会经费开支,工会经费不足的部分由行政补助收入弥补,工会经费没有明确规定的开支内容而又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福利费则在行政福利费开支。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关于“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定义是: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作为一个特殊的支出科目,只要预算开支科目没有指标了,就都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这种看法违背了预算初衷,更不能将绝大部分的公用经费预算全都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实施,为充分发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和下达预算指标时,需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精细化各个预算支出科目,那么“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能再将它看成是以往概念中的“兜底户”了。所以规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避免将劳务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混淆,从而影响会计核算质量和预算执行效果。同时,也要注意控制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规模和结构,使之符合单位的职能和业务需求。
与《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增加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减少了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25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可以列支的费用
诉讼费:包括因法律纠纷产生的诉讼费用及经济赔偿支出。
会员费:单位加入国内学术、行业组织等产生的费用。
来访费:接待外来人员或团体产生的相关支出。
广告宣传费:包括广告制作、宣传品印制、场地布置等费用(需与会议费中的宣传活动区分)。
离休人员特需费:用于离休人员的特殊补助,如医疗、慰问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属于“其他社会保障费”(30212款)的支出,2025年起调整至本科目核算。
因该科目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2类)中其他款级科目未涵盖的日常公用支出,故该科目用于核算无法明确归类到其他具体科目的公用经费支出。
容易混淆的科目:
应休未休年假补助:行政事业单位未休年假报酬属于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一些预算单位因年初未列预算在发放时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预算指标支出。
职工体检费: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体检一般都带有福利性质,属于行政的福利范围支出,在福利费中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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